鋼鐵業供給側改革須持續攻堅
發布日期:2017-01-17 瀏覽次數:8007 Tag:焊管廠家|焊管價格|鋼鐵業供給側改革須持續攻堅
2016年是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開局之年,全年4500萬噸鋼鐵去產能目標已提前超額完成,年內鋼材價格大幅回升、企業盈利明顯改善,固定資產投資有復蘇跡象,整個行業進入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。但是,鋼鐵行業面臨的問題嚴峻,去產能力度和深度較弱,企業債務負擔和融資成本高企,行業出口環境惡化、貿易摩擦加劇。2017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,“三去一降一補”任務要持續攻堅,從而整體提高產業競爭力。
進一步落實去產能工作,實現行業優勝劣汰與產業結構升級
要在保障鋼鐵行業產能化解總量的同時,提高化解產能的有效性和針對性,真正實現行業優勝劣汰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,具體建議如下。
一是細化過剩產能的認定和上報標準、完善去產能補貼政策和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制度,從源頭抑制無效產能上報數量。同時要加強監督審查力度,建立處罰機制,加大對上報無效產能行為的處罰力度。二是強化市場機制在去產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。首先要打破地方保護主義、規范金融機構信貸標準,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優勝劣汰作用,抑制“無效產能”“僵尸企業”的增長數量。其次大膽推進企業破產進程,拆除不符合產業政策、行業標準的相關設備,防止已經化解的產能死灰復燃。三是優化去產能任務分解方式。各省、各地區應充分了解企業實際運行狀況,加強任務分解的針對性和靈活性,杜絕“一刀切”式的強硬攤派。同時嚴格執行環保、能耗、質量、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,嚴查“地條鋼”“中頻爐”,確保落后產能壓縮到位。四是要結合國家產業發展趨勢和本地區經濟結構特點,從失業調控、就業創業、社保補貼、權益維護等方面,構建起覆蓋職工安置全過程的政策體系。
利用行政手段與市場化機制推動鋼鐵企業去杠桿和降成本
降低鋼鐵企業債務負擔和融資成本,不僅要從源頭上、有差別地控制銀行信貸投放量、企業債券發行量,還應大力推進金融體制創新,增加企業融資渠道,降低融資成本。
一是設立第三方認定機構,出臺詳細可執行的判定標準,對違規新增產能的企業,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落后產能企業,環保、能耗、技術等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,已停產半停產、連年虧損、資不抵債、失去清償能力的企業進行認定。二是嚴格執行 《關于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金融債券債務問題的若干意見》等規定,嚴控銀行、券商等金融機構信貸支持標準和發債審核制度。依據上述判定標準,收緊不合規企業的融資支持,控制鋼鐵行業債務增量。三是推動金融體制創新,積極探索市場化、法制化的債轉股模式,幫助有發展潛力但資產負責率較高的企業去杠桿、降成本。此外應擴充融資渠道,加大股權融資力度,發揮產業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在企業融資中的作用,轉化鋼鐵行業債務存量。四是加強企業自身債務杠桿約束,建立企業信用違約監測系統,做好風險防控和應急儲備預案,逐步重塑鋼鐵行業信用體系,降低企業融資成本,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。
積極應對貿易摩擦,提高鋼鐵行業國際競爭力
面對貿易保護和摩擦爭端,我國應積極采取應對措施,化解貿易危機、擴大出口市場范圍、提高出口品質。
一是把風險控制放在首位。建立和完善鋼材出口貿易摩擦預警機制,依據監測預警信息,及時提出應對措施。二是要在堅持以磋商交流化解貿易摩擦為主的基礎上,鼓勵并支持企業充分利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,維護自身正當權益。三是繼續落實“一帶一路”建設,尋求沿線國家鋼鐵市場新機遇,重點培育亞洲市場新需求。四是全面實施《中國制造2025》戰略計劃,推動鋼鐵行業轉型升級,研究從制造到智造,調整國內鋼鐵產品生產結構,進而改變鋼鐵產品貿易結構。